送件流程
有意願裝設太陽光電系統
- 尋找廠商到現場評估並進行系統安裝合約簽訂
- 進行系統規劃設計
- 向當地縣/市政府申請雜/建照(設備高度 ≧ 4.5M)
施工前的文件送審
- 向台電申請併聯審查
- 向當地縣/市政府經發局申請同意備案
- 完成同意備案後向台電申請初步協商
- 向當地縣/市政府申請免雜照(設備高度 < 4.5M)
- 決定售電方式(全額躉售或餘電躉售或僅併聯不躉售)
- 與台電簽訂購售電契約(選擇僅併聯不售電者免簽)
施工與完工後的文件送審
- 施工人員進場施工
- 申請使用執照(凡申請雜/建照者使用執照)
- 向台電申請併聯試運轉
- 併聯相關設備查核及裝表開始計量
- 向當地縣/市政府經發局申請設備登記
- 進行現場查驗
開始購售電能
- 辦理開始躉售電能
- 正式購售電能
- 購售電契約執行
服務電話
(07)-622-1256
系統故障檢修
(07)-622-1256
服務時段


